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9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2014学年度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苏教厅办函〔2014〕5号)的要求,根据南京财经大学2013—2014学年信息公开工作的执行情况,现编制2013—2014学年南京财经大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共六个部分。数据统计时间范围为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
一、概述
2013—2014学年,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的总体要求,学校着力健全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加强制度落实,强化监督检查,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强化信息公开意识,积极制定落实举措,切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学校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认真学习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不断改进信息公开工作方式,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效率,提升信息公开服务质量。按照《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2014学年度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苏教厅办函〔2014〕5号)的要求,学校进一步明确了信息公开报告的编制内容和数据统计期限,并在规定时间内将年度报告在学校网站向全社会公布。
(二)拓展信息公开渠道,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在继续做好南京财经大学网站、校园海报栏、室内电子屏幕等信息公开发布平台工作的基础上,针对各类新媒体的发展趋势和特点,积极拓展新渠道,利用官方微博、官方微信等手段及时进行信息发布和反馈沟通。学校进一步完善了学生事务中心的建设和管理,中心作为“一站式”窗口,对学生有关毕业、医疗、助学、户籍等相关信息进行了有效的汇总、整合和公开,更好地服务了前来办理事务的学生,提升了服务效率。
(三)不断加强信息公开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力度。定期对校园网、校报、信息公告栏、电子显示屏、新闻、简报等方式公开的内容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有关部门根据规定和要求做好信息更新和维护工作。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学校主动公开信息的渠道和方式
1.南京财经大学主页、OA系统、校内信息网以及各部门、各学院网站等网络平台;
2.南京财经大学校报、年鉴、文件、简报、学生手册、统计报表等纸质资料;
3.校园广播、电视、各相关单位官方微博、官方微信;
4.电子显示屏、信息公告栏、宣传橱窗等;
5.以党代会、教代会、干部教师大会和各类座谈会、情况通报会等会议形式面向全校或校内一定范围公开信息;
6.其他方式(如每年发布一次学校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就业白皮书)。
(二)学校主动公开的具体信息
1.宣传工作的基本情况
2013—2014学年,学校利用门户网站发布了南财新闻277条,校园动态196条,通知公告发布校内重要活动安排及会议通知80条,“南京财经大学”官方微博(含新浪、腾讯)发布消息3500多条,校电视台、各校区广播台播出校园新闻600多条,各类网络媒体累计报到我校工作5万篇次(基于百度新闻搜索),出版校报17期。
2. 招生工作公开情况
2013-2014年度南京财经大学招生工作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和《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逐步建立了更加公开透明的高校招生工作体系,坚持“六公开”,不断完善招生信息公开制度,严格贯彻国家和省级主管部门的招生政策和“六不准”纪律要求。
(1)招生章程
2014年我校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校招生信息网、招生简章宣传手册、海报等多种媒介发布了招生章程,校招生信息网发布的招生章程页面点击量达38200余人次。根据教育部及江苏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我校在招生信息网上公布了学校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预留计划使用办法,点击量达3000余人次。
(2)招生计划
我校2014年招生计划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专刊、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校招生信息网等渠道对外公开,考生还可通过我校的招生简章宣传手册、海报、招生咨询会现场展板等查询到所需信息。
(3)特殊类型招生
学校2014年继续招收高水平运动员。为切实加强特殊类型考试招生的组织管理工作,学校成立了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相关工作实施方案,并多次召开专题会议,明确了选拔标准、测试办法、录取规则等,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校招生信息网等多种渠道对外发布招生章程和相关信息,并在招生简章中公布了申诉电话,接受社会和广大考生的监督,确保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此外,学校还通过“南京财经大学普通本科特殊类型招生网上报名系统”及时发布招生信息,考生通过该系统填报个人信息,查询招生章程、报考流程、合格考生名单等,便于考生全面、及时、准确的了解相关信息。
(4)录取结果及历年录取情况
学校及时、准确的主动公布招生录取信息,积淀历史数据为考生填报志愿提供参考。与各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高考信息查询平台相互配合,及时、准确的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发布录取进程和在各地区录取人数、分数等信息,提供录取结果和录取通知书寄发情况查询;并通过校招生信息网、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及时发布历年分批次、分专业录取的最低分、最高分等数据信息,供广大考生参考。
(5)招生咨询
学校不断加强招生咨询宣传工作。为便于全国各地考生和家长及时了解我校招生宣传咨询活动的安排,学校还在校招生信息网上开辟专栏,发布2014年招生咨询活动安排,内容包括现场咨询安排、网上咨询安排以及校内咨询安排等。现场咨询方面,学校派出了由分管招生工作的校领导、校学生处和各学院共计60余人组成的宣传团队,参加了由江苏省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部分中学及社会媒介组织的各类现场招生咨询会共计24场,主动与江苏广电总台、扬子晚报、新华网等各大媒体合作,多次参加直播互动节目,接受采访,刊发招生信息,宣传学校招生政策;网上咨询主要以教育部“阳光高考”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网上招生咨询活动为主,辅以新浪博客、新浪微博、腾讯微博等网络交互平台;校内咨询方面,在仙林校区学生事务中心特设了招生咨询窗口,并开通了5部招生咨询电话,安排人员全天值班,周末无休,接待来电、来访考生和家长咨询近3万5千人次;印制招生简章宣传手册15000份、海报8000份,通过邮件向全国约3500所中学寄发;通过招生信息网发布各类招生信息和高招问答30多条,信息平均点击量过万。
(6)监督渠道和违规事件查处
2014年学校不断健全招生监察工作机制,确保招生工作各环节在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的全程监督下实施,维护考生权益。校招生领导小组认真贯彻教育部、各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各类招生文件精神,科学制定招生政策,重大决策经本科招生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及时上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接受上级主管部门指导和监督,保证招生政策合理、合规。在各类招生工作方案中明确校监察部门的监督职责,并指派专职人员负责。在招生章程中注明约束、监督条款和投诉电话,完善监察机制,接受社会监督。招生录取工作人员统一进行业务培训和廉洁教育,并签订《普高招生录取工作人员承诺书》,规范上岗。学校还通过博客、微博、咨询电话、邮箱、现场接待等多种方式接受考生质疑,暑期还安排专人值守,对于考生质疑,校监察处均能认真调查,及时答复。2014年,学校未接到任何有关违规招生的投诉信息。
3. 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公开情况
(1)省级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在财务处网站公开;
(2)校内预、决算在全体中层干部会议、校教代会、校职代会会议上公开,并由财务处详细说明;
(3)学校教育收费项目及标准在财务处网站、财务处报销大厅、校园主干道宣传橱窗,学生公寓宣传栏以及每年收费现场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一学年来,信息公开意见箱(由书记信箱与校长信箱兼设)所接受邮件主要涉及招生咨询、考研、进修、人才引进、校园管理等方面,大多数为建议和投诉类,均按照程序进行处理和反馈;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公开信息,规定了不予公开信息的范围,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的信息,按规定不予公开。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近年来,我校不断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拓展信息公开渠道,丰富信息公开内容,有效运用微博、微信等方式进行互动交流,提高了工作效率,获得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一致好评。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2013—2014学年度,没有因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与改进措施
随着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学校师生员工对于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我校在推进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信息工作的时效性有待加强,存在一定程度上的更新速度较慢、查询不便等问题;部分信息公开的渠道较为单一,未有效运用新技术手段开展工作;在信息公开的制度建设和长效机制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探索和完善。
对于以上问题,我校的改进措施如下:
1.完善公开工作机制,转变工作作风,针对新情况、新问题开展研究,积极面对学校发展建设过程中的难点热点问题,增强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实效,扎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2.强化内涵建设,进一步拓展公开渠道和形式,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提升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保证师生员工、社会公众及时、便捷、有效地获得学校公开信息。
南京财经大学
二○一四年十月三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