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财大校字〔2020〕12号
本校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尹敬东任经济学院副院长、区域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副处职)(兼);
崔向阳任经济学院院长助理;
韩中同志任经济学院院长助理;
田志刚同志任财政与税务学院副院长;
骆永民同志任财政与税务学院院长助理;
郭文旌同志任金融学院副院长;
刘敏楼任金融学院副院长;
姚定俊同志任金融学院副院长;
张文武同志任国际经贸学院副院长;
杨继军同志任国际经贸学院副院长;
杨智华任国际经贸学院院长助理;
贺建刚同志任会计学院副院长;
于成永同志任会计学院副院长;
沈永建同志任会计学院副院长;
蒋琰同志任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
张文勤任工商管理学院院长助理;
刘泽华同志任工商管理学院院长助理;
邱玉琢任营销与物流管理学院副院长;
程鹏同志任营销与物流管理学院院长助理;
王永生同志任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
李永乐同志任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
茆素琼同志任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
卓承芳同志任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助理;
胡宜奎同志任法学院副院长;
唐培安同志任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副院长;
汤晓智任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院长助理;
丁超同志任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院长助理;
李树青任信息工程学院副院长;
刘金良任信息工程学院院长助理;
卜湛同志任信息工程学院院长助理;
邵怡任外国语学院副院长;
顾晓燕同志任外国语学院院长助理;
许蚌同志任艺术设计学院副院长;
杨俊同志任艺术设计学院副院长;
唐润同志任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副院长;
黄健同志任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副院长;
宋瑞丽同志任应用数学学院副院长;
孙成峰同志任应用数学学院院长助理;
刘泱育同志任新闻学院副院长;
曲圣琪同志任新闻学院院长助理;
同意曹信邦辞去社会保障研究院院长(正处级)职务,到公共管理学院从事教学科研工作;
何旺翔不再担任法学院副院长职务,到法学院从事教学科研工作。
曹信邦、何旺翔可于2020-2021年间享受最多不超过一年的学术休假,学术假休完后按教学、科研人员的工作量考核实施办法考核。
南京财经大学
2020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