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财经大学参观省庆祝建国70周年成就展车辆服务租赁项目进行询价采购(项目编号:NCXJ20190930-服务66),欢迎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参与报价。本次询价采购由学校采购与招标工作小组统一组织,将按照本校《采购与招标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开展工作,请各参与单位积极配合,认真阅读本询价文件,精心做好相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使用单位:南京财经大学后勤保障处
二、询价内容:参观省庆祝建国70周年成就展35辆空调大客车服务租赁(含车辆和驾驶员)(其中至少有4辆为50座空调大客车)。车辆行驶线路:2019年10月17日下午14:30从南京财经大学仙林校区出发到南京国际博览中心,2019年10月17日晚19:00从南京国际博览中心出发返回到南京财经大学仙林校区。中途不停靠。
三、项目预算:4.2万元,超过项目预算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四、服务地点:南京财经大学仙林校区、南京国际博览中心
五、报价单位资质
1、报价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报价人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报价人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社保机构出具的近3个月(2019年6月~2019年8月)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原件(有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报价人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及近六个月内(2019年3月~2019年8月)任意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复印件。
3、报价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报价人须提供2016年1月1日以后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行为和未受行业主管部门处罚的承诺书(原件加盖公司章,报价人为自然人的,承诺书须有本人签名。)。
5、本项目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采购人在评审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江苏)”网站(www.jscredit.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评审当日的信用记录并保存。
6、报价人必须具有合法的营运资格(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7、报价人提供的车辆须为35辆45座以上的空调大客车(其中至少有4辆必须为50座空调大客车)、具有机动车行驶证和道路运输许可证、经交通监理单位检验合格、保养良好、安全可靠,且车龄在三年之内,并购买好车辆全部座位险。
8、报价人必须承诺车辆运行安全,并承诺承担车辆运行中应承担安全事故责任。随车驾驶员须A1本驾证,五年以上驾龄。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付款方式:车辆服务结束后从服务供应商提供正式发票日起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租赁费。
七、服务期限:2019年10月17日14:30——2019年10月17日21:00。
八、服务对象:南京财经大学1500名在校师生。
九、违约责任:报价人因未及时提供车辆服务的,除承担合同违约责任外,还需要承担采购人师生因无服务车辆自行解决交通的所有费用(按实际产生的出租车费用计算)。
十、报价文件的组成:
1、报价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报价人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报价人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社保机构出具的近3个月(2019年6月~2019年8月)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原件(有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报价人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及近六个月内(2019年3月~2019年8月)任意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复印件。
3、报价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报价人须提供2016年1月1日以后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行为和未受行业主管部门处罚的承诺书(原件加盖公司章,报价人为自然人的,承诺书须有本人签名。)。
5、报价人必须具有合法的营运资格(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报价人提供的车辆须为35辆45座以上的空调大客车(其中至少4辆必须为50座空调大客车)、具有机动车行驶证和道路运输许可证、经交通监理单位检验合格、保养良好、安全可靠,且车龄在三年之内,并购买好车辆全部座位险。(提供相关车况介绍证明材料及车辆全部座位险购买证明材料)
7、报价人对车辆运行安全的承诺、对安全事故的责任承诺。随车驾驶员须A1本驾证,五年以上驾龄。(提供相关承诺,驾证、驾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8、报价单。
上述文件须均在有效期内,并加盖公司公章,否则视为无效。上述报价文件一式三份。
十一、报价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上述文件须均在有效期内,并加盖公司公章,否则视为无效。上述报价文件一式三份(一份正本、两份副本、单独的报价单一份,以上材料封装在一个文件袋中,以密封形式(封口加盖骑缝公章)递交。外包装应注明项目名称、报价人名称、联系人及电话和“评审前请勿拆封”字样。每份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审和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报价单、所有说明及承诺材料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A4纸打印,由报价人加盖公章并由法人或法人委托的代理人签名;所有复印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十二、报价文件的递交:
递交报价文件时间:2019年10月11日上午9时-10时(北京时间)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10月11日上午10时整(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南京财经大学招投标中心(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3号行政楼403室)
项目联系人:高老师,电话:025-86718032
商务联系人:方老师 025-86718575,025-86718579(传真)。
十三、报价有效期: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日后30个日历日内有效。
十四、无效报价情形:
下列情况属于未能对询价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作无效报价处理:
1、报价文件没有报价单位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
2、报价文件载明的询价项目完成期限超过询价文件规定的期限。
3、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4、报价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5、不符合询价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
6、报价单位提供的资料被查证为虚假或伪造的。
7、报价超过项目规定的预算或最高限价。
十五、其他说明
1、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2、报价人必须按照询价文件和合同的规定履行义务,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内容,不得将项目整体或分解后向他人转让。
3、询价文件、报价文件均为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合同内容与上述文件内容发生冲突时,以合同文本为准。
4、本询价文件的解释权在南京财经大学招投标中心。
南京财经大学招投标中心
2019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