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谈话室和信访室一体化改造工程进行询价采购(项目编号:NCXJ20190723-工程21),欢迎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参与报价。本次询价采购由学校采购与招标工作小组统一组织,将按照本校《采购与招标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开展工作,请各参与单位积极配合,认真阅读本询价文件,精心做好相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承办部门:南京财经大学基建处
二、询价内容:将财务处102室及北侧区域改造成两间独立房间(包含卫生间、弱电间),设置门禁系统。免费质保期2年。具体参数详见附件中项目描述。
三、项目预算:人民币18万元。超过项目预算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四、服务地点: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3号,南京财经大学仙林校区
五、报价单位资质
1、报价单位必须是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税务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均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报价单位近期(2019年1月-2019年6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或加盖社保中心章)。
3、报价单位须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4、报价单位须提供类似项目的业绩。
5、须提供2017年1月1日以后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行为和未受行业主管部门处罚的承诺书。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分包。
六、付款方式: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70%;经审计后付至审定价扣除审计费的97%;余款3%在质保期到后全额无息付清。审计费按校审计相关规定执行。
七、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日内完成。
八、报价文件内容:
报价文件包括:
1、报价单位必须是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税务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均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报价单位近期(2019年1月-2019年6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或加盖社保中心章)。
3、报价单位须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4、与本项目类似的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2017年7月1日后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5、报价单位须提供2017年1月1日以后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行为和未受行业主管部门处罚的承诺书原件。
上述文件须均在有效期内,并加盖公司公章,否则视为无效。上述报价文件一式三份。
九、报价文件递交:
报价文件密封递交时间:2019年7月30日上午9时-10时(北京时间)
报价文件密封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7月30日上午10时(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财经大学招投标中心
地址:南京市亚东新城区文苑路3号行政楼405室。
商务联系人:孙老师 025-86718576,86718579(传真,自动接收)
技术联系人:陆老师 025-86718181,13915966966
十、报价有效期: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日后30个日历日内有效。
南京财经大学招投标中心
2019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