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财经大学后勤保障处教职工一号线班车服务租赁项目现进行询价采购(项目编号:NCXJ20190711-服务57),欢迎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参与报价。本次询价采购由学校采购工作小组统一组织,将按照本校《采购与招标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开展工作,请各参与单位积极配合,认真阅读本询价文件,精心做好相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使用单位:南京财经大学后勤保障处
二、询价内容:教职工一号线班车服务租赁(含车辆和驾驶员)。班车运行线路:福建路校区、仙林校区往返。车辆服务班次:工作日早上7:20从我校福建路校区班车点准时发车到仙林校区,下午17:00从仙林校区返回到福建路校区,中途停靠点见附件。
三、项目预算:13.5万元/年(其中单趟单价限价:613.6元/辆/趟),超过项目预算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四、服务地点:南京财经大学福建路校区、仙林校区
五、报价单位资质要求
1、报价人必须是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税务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均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报价人必须具有合法的营运资格(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报价人提供的车辆须为至少28座以上空调巴士、具有机动车行驶证和道路运输许可证、经交通监理单位检验合格、保养良好、安全可靠,且车龄在五年之内,并购买好车辆全部座位险。
4、报价人对车辆运行安全的承诺、对安全事故的责任承诺。随车驾驶员须A1本驾证,五年以上驾龄。
5、报价人需具有与本项目相同或类似经历的业绩。
6、报价人须提供2017年1月1日以后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行为和未受行业主管部门处罚的承诺书。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付款方式:福建路校区、仙林校区往返一次为一趟,按当月实际使用趟数乘以单趟单价计算。班车服务租赁费按月支付,下月初根据核算支付前一个月租赁费。
七、服务期限:服务期一年。
八、服务对象:南京财经大学教职工。
九、违约责任:报价人因未及时提供车辆服务的,除承担合同违约责任外,还需要承担采购人教职工因无服务车辆自行解决交通的所有费用(按实际产生的出租车费用计算)。
十、报价文件的组成:
1、报价人必须是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税务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均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报价人必须具有合法的营运资格(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报价人提供的车辆须为至少28座以上空调巴士、具有机动车行驶证和道路运输许可证、经交通监理单位检验合格、保养良好、安全可靠,且车龄在五年之内,并购买好车辆全部座位险。(提供相关车况介绍证明材料及车辆全部座位险购买证明材料)
4、报价人对车辆运行安全的承诺、对安全事故的责任承诺。随车驾驶员须A1本驾证,五年以上驾龄。(提供相关承诺,驾证、驾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5、报价人需具有与本项目相同或类似经历的业绩(须提供2017年1月1日后与本项目相同或类似的项目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6、报价人须提供2017年1月1日以后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行为和未受行业主管部门处罚的承诺书。(须加盖公章)。
7、报价单。
上述文件须均在有效期内,并加盖公司公章,否则视为无效。上述报价文件一式三份。
十一、报价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报价文件一式三份,报价文件以密封形式(封口加盖齐缝公章)封装,外包装应注明项目名称、报价人名称、联系人及电话和“评审前请勿拆封”字样。
2、报价单、所有说明和承诺材料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A4纸打印,有报价人加盖公章并由法人或法人委托的代理人签名;所有复印材料均须加盖公司公章。
十二、报价文件的递交:
递交报价文件时间:2019年7月22日上午8时30分-9时(北京时间)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7月22日上午9时整(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南京财经大学招投标中心(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3号行政楼403室)
项目联系人:高老师,电话:13451823794
商务联系人:方老师 025-86718575,025-86718579(传真)。
十三、报价有效期: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日后30个日历日内有效。
十四、其他说明
南京财经大学招投标中心
2019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