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招投标公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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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财经大学生活性配套用房(仙西4)货架和相关家具采购及安装项目询价文件

作者:dxb时间:2020-01-13浏览次数:

 受南京财经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独立法人)委托,我校生活性配套用房(仙西4)货架和相关家具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询价采购(项目编号:NCXJ20200113-货物02),欢迎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参与报价。本次询价采购由学校采购与招标工作小组统一组织,将按照本校《采购与招标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开展工作,请各参与单位积极配合,认真阅读本询价文件,精心做好相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承办单位:南京财经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二、询价内容:采购及安装南京财经大学生活性配套用房(仙西4)货架及相关家具1批,具体需求详见附件。

三、服务地点: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3号,南京财经大学仙林校区。

四、项目预算:人民币2.7万元。超过项目预算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五、报价单位资质要求:

1、报价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2、报价人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与报价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

3、报价人须提供201711日以后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和未受行业主管部门处罚的承诺书原件。

4、本项目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采购人在评审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江苏)网站(www.jscredit.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评审当日的信用记录并保存。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样品:

本项目无须提供样品。供应商如对规格、材质、工艺等有疑问,可联系文件中的技术联系人咨询。成交后,报价人须严格按照询价文件中的具体要求制作。

七、现场勘察:

1、报价人视需要自行现场勘察,并被视为充分熟悉项目所在地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种情况(采购人不组织统一的现场考察)。

2、在现场勘察过程中,报价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无论何种原因所造成,采购人均不负责。

八、付款方式:预付合同定金40%,货到安装完毕验收后,30日内一次性付清全款。

九、完工期限:2020210号前完成并交付使用。

十、报价文件的组成:

1、报价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2、报价人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与报价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

3、报价人须提供201711日以后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和未受行业主管部门处罚的承诺书原件。

4、报价单原件。

上述材料须均加盖报价人公章,有期限要求的须在有效期内,否则视为无效。

十一、报价文件签署:

上述文件须均在有效期内,并加盖公司公章,否则视为无效。上述报价文件一式三份(一份正本、两份副本、单独的报价单一份,以上材料以密封形式(封口加盖骑缝公章)封装在一个文件袋中,外包装应注明项目名称、报价人名称、联系人及电话和“评审前请勿拆封”字样。每份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审和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报价单、所有说明及承诺材料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A4纸打印,由报价人加盖公章并由法人或法人委托的代理人签名;所有复印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十二、报价文件的密封递交:

1、报价文件递交时间:2020117日上午8:30-9:30(北京时间)。

2、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117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3、递交地点:南京财经大学招投标中心,南京市亚东新城区文苑路3号行政楼405

商务联系人:何老师,联系电话:025-8671857786718579(传真)。

技术联系人:白老师,联系电话:025-8671808013814112848

十三、报价有效期: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日后30个日历日内有效。

十四、无效报价情形:

下列情况属于未能对询价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作无效报价处理:

1、报价文件没有报价单位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

2、报价文件载明的询价项目完成期限超过询价文件规定的期限。

3、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4、报价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5、不符合询价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

6、报价单位提供的资料被查证为虚假或伪造的。

7、报价超过项目规定的预算或最高限价。

十五、其他说明

1、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2、报价人必须按照询价文件和合同的规定履行义务,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内容,不得将项目整体或分解后向他人转让。

3、询价文件、报价文件均为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合同内容与上述文件内容发生冲突时,以合同文本为准。

4、本询价文件的解释权在南京财经大学招投标中心。

南京财经大学招投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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