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20年《毕业纪念册》印刷服务项目进行询价采购(项目编号:NCXJ20200407-服务07),欢迎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参与报价。本次询价采购由学校采购与招标工作小组统一组织,将按照本校《采购与招标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开展工作,请各参与单位积极配合,认真阅读本询价文件,精心做好相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承办部门:南京财经大学党委宣传部
二、询价内容:按照承办部门审定的《毕业纪念册》设计版本,提供南京财经大学2020年《毕业纪念册》印刷服务。服务内容包括:印刷数量约6000册,提供打印样本、成品印刷制作、送货上门等服务。具体需求详见附件。
三、服务地点:南京财经大学仙林校区、福建路校区。
四、项目预算:人民币4万元。超过项目预算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五、报价单位资质要求
1、报价单位必须是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税务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领取有效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持有效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
2、报价单位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与报价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
3、报价单位须具有相同或类似项目的成功案例。
4、报价单位须提供2017年1月1日以后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和未受行业主管部门处罚的承诺书原件。
5、本项目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采购人在评审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江苏)”网站(www.jscredit.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评审当日的信用记录并保存。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样品:本次报价须提供样品1本,样品包括封面、目录、内页、封底等。
七、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2020年7月15日前一次性付清货款。
八、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0 个日历日内完成印刷、送货上门。
九、报价文件的组成:
1、报价单位必须是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税务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领取有效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持有效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与报价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
3、报价单位须具有相同或类似项目的成功案例(提供2017年1月1日之后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4、报价单位须提供2017年1月1日以后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和未受行业主管部门处罚的承诺书原件。
5、报价单原件
上述材料须均加盖报价单位公章,有期限要求的须在有效期内,否则视为无效。
十、报价文件签署:
上述文件须均在有效期内,并加盖公司公章,否则视为无效。上述报价文件一式三份(一份正本、两份副本、单独的报价单一份,以上材料以密封形式(封口加盖骑缝公章)封装在一个文件袋中,外包装应注明项目名称、报价人名称、联系人及电话和“评审前请勿拆封”字样。每份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审和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报价单、所有说明及承诺材料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A4纸打印,由报价人加盖公章并由法人或法人委托的代理人签名;所有复印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十一、报价文件的密封递交:
1、递交报价文件时间:2020年4月17日上午8:30—9:00(北京时间)
2、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4月17日上午9时(北京时间)
3、递交地点:南京财经大学招投标中心,南京市亚东新城区文苑路3号行政楼405室。
注意:根据疫情期间学校防控要求,报价单位委托人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并正确佩戴口罩将报价文件在上述规定时间内送至我校南大门防疫点处,届时我中心会安排相关人员现场收取。
4、商务联系人:何老师,联系电话:025-86718577,18851837306。
技术联系人:汤老师,联系电话:025-86718729,13770511082。
十二、报价有效期:报价递交截止日后30个日历日内有效。
十三、无效报价情形:
1、报价文件没有报价单位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
2、报价文件载明的询价项目完成期限超过询价文件规定的期限。
3、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4、报价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5、不符合询价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6、报价单位提供的资料被查证为虚假或伪造的。
7、报价超过项目规定的预算或最高限价。
十四、其他说明:
1、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2、报价人必须按照询价文件和合同的规定履行义务,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内容,不得将项目整体或分解后向他人转让。
3、询价文件、报价文件均为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合同内容与上述文件内容发生冲突时,以合同文本为准。
4、本询价文件的解释权在南京财经大学招投标中心。
南京财经大学招投标中心
2020年0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