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南京财经大学校友徽章制作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财经大学官方网站获取采购文件,2021年5月24日上午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NCXJ20210517-货物10
2、项目名称:南京财经大学校友徽章制作项目
3、采购方式:询价
4、预算金额:人民币17万元
5、最高限价:人民币17万元,超过预算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6、采购需求:按照采购人要求制作12000枚校友徽章。规格为直径2.5cm、厚度0.2cm的做旧古铜材质,磁扣固定,徽章下压有若干丝带。分2次制作,分别发放给2021届和2022届毕业生。具体需求详见第二章项目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日内完成并上门服务。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一)供应商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报价的可以不提供授权书);
3、具有相同或类似本项目的经历和业绩(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报价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为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3)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企业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施工组织或者项目管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样品
1.本项目需提供样品。供应商应根据项目需求提供样品,如对规格、材质、工艺等有疑问,可联系文件中的技术联系人咨询。成交后,报价人须严格按照询价文件中的具体要求实施。
2.本项目所提供样品不退还。样品需严格按照采购人提供样品的材质、工艺、厚度、颜色要求提供,未按要求提供样品的为无效报价。
3.各潜在供应商可在2021年5月20日上午9:30在南京财经大学仙林校区门南大门门卫处领取我校校友徽章样品并登记。参与报价时须将原始样品归还。
四、现场勘察
报价人视需要自行现场勘察,并被视为充分熟悉项目所在地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种情况(采购人不组织统一的现场考察)。因疫情防控需要,拟勘察现场的报价人,请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联系本项目联系人,按要求办理校外人员入校的相关手续。在现场勘察过程中,报价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无论何种原因所造成,采购人均不负责。
五、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壹万元整。成交供应商应在签订合同之前将履约保证金转账至采购人指定账户。履约结束并且无争议后,采购人在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六、付款方式
货款分两次支付,每次支付总费用按实际数量结算。供应商将符合要求的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位置并经验收合格后,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采购人在30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费用。
七、报价文件签署
供应商所递交的报价文件须均在有效期内,并加盖公司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一式三份(一份正本、两份副本、单独的报价单一份,以上材料以密封形式(封口加盖骑缝公章)封装在一个文件袋中,外包装应注明项目名称、报价人名称、联系人及电话。每份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审和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报价单、所有说明及承诺材料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A4纸打印,由报价人加盖公章并由法人或法人委托的代理人签名;所有复印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八、报价文件密封递交要求
1、报价文件递交时间:2021年5月24日上午9:00—9:30(北京时间)。
2、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5月24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3、递交地点:南京财经大学仙林校区南大门
九、报价有效期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日后90个日历日内有效。
十、项目联系人
商务联系人:何老师,02586718577;
技术联系人:陈老师 02586718836。
十一、无效报价情形
下列情况属于未能对询价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作无效报价处理:
1、报价文件没有报价单位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
2、报价文件载明的询价项目完成期限超过询价文件规定的期限。
3、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4、报价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5、报价单位提供的资料被查证为虚假或伪造的。
6、报价超过项目规定的预算或最高限价。
7、其他未对询价文件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或响应不符合要求的情形。
十二、其他说明
1、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2、报价人必须按照询价文件和合同的规定履行义务,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内容,不得将项目整体或分解后向他人转让。
3、询价文件、报价文件均为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合同内容与上述文件内容发生冲突时,以合同文本为准。
4、本询价文件的解释权在南京财经大学招投标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