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招投标公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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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财经大学仙林校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专项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作者:招投标中心时间:2020-12-07浏览次数:

项目概况:南京财经大学仙林校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专项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财经大学官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1218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CJC20201028-服务86

项目名称:南京财经大学仙林校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专项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8万元

最高限价:4.8万元。超过最高预算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采购需求:按照原环境保护部印发的《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评审工作指南(试行)》《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HJ941-2018)》,结合我校特点,对我校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进行分析评估,识别环境风险受体,分析我校环境风险防控的薄弱环节,编制《南京财经大学仙林校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取得栖霞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表。具体需求详见采购文件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服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整体转包、不允许分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报价的可以不提供授权书);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距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六个月内任意一月份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三个月的可以不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书(复印件)(报价前六个月内),其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的承诺函原件);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6、自2017年1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在项目评审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江苏)”网站(www.jscredit.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282020年1217,上午8:30-下午17:00(北京时间 )

地点:南京财经大学官网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300元(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转账到南京财经大学账户(开户信息:名称:南京财经大学,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湖北路支行,账号:088280201111517465,联行号:313301008284),提交响应文件时须出示磋商文件工本费缴纳凭证。未按要求缴纳或未提供缴纳凭证的,采购人有权拒收其响应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提交时间:2020年1218日下午14点—14点30分(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2020年1218日下午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3号南京财经大学行政楼407室

注:根据上级疫情防控要求,我校校区实行封闭式管理,请供应商按以下要求参与我校采购项目:

1)在磋商前一个工作日中午12:00前,填写《南京财经大学疫情防控期间外来人员进校报备信息登记表》并发送至邮箱826195039@qq.com(按照要求填写表格并发送至指定邮箱,表格见附件);

2)授权代表须从我校仙林校区南门凭身份证验证进入;

3)授权代表进入我校校园期间均须佩戴口罩,相互保持一米以上间距,不接触与采购项目无关的我校教职人员和学生。

五、开启

时间: 2020年1218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3号南京财经大学行政楼403室

六、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 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勘查。供应商视需要自行现场勘察,并被视为充分熟悉项目所在地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种情况。因疫情防控需要,拟勘察现场的报价人,请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联系本项目项目联系人,按要求办理校外人员入校的相关手续。

2、在现场勘察过程中,报价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无论何种原因所造成,采购人均不负责。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         南京财经大学      

址:    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3号    

联系方式:    何老师,025-86718577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陆老师                    

电   话: 025-86718181               

南京财经大学招投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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