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招投标公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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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财经大学银校合作项目(学生银行业务+校园聚合支付业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作者:招投标中心时间:2021-01-15浏览次数:

项目概况

南京财经大学银校合作项目(学生银行业务+校园聚合支付业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财经大学招投标中心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126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CJC20210113-服务02

项目名称:南京财经大学银校合作项目(学生银行业务+校园聚合支付业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对学校的各类支持投入形式及要求:可以货币资金、其他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奖助学金资助、大型活动赞助、信息化项目建设及固定资产等)的任何一种,也可以是上述两种形式的任意组合。若采用单一形式的报价,现金投入不得低于3000万元;其他形式或混合形式不得低于4500万元,否则视为无效报价。【采用货币资金形式报价】

项目需求:

1.南京财经大学在校学生(2021-2025级)银行卡及代收学费、住宿费、代发奖助学金等银行结算业务,并开设一般结算账户,用于学费、住宿费及奖助学金等费用结算;

2.南京财经大学校园聚合支付业务(免费提供开展聚合支付业务所需的软、硬件设备及后续相关技术支持、系统维护等);

3.南京财经大学科技园公司、南京财经大学资产经营公司和栖园宾馆的基本存款结算账户、专用结算账户等银行账户的开设及结算业务。

4.拟选定1家入围银行,2家备选银行,合作期限为5年。

说明:入围银行未能签订合同或在履约过程中有重大违约行为的,采购人有权按备选银行得分排名顺序选择备选银行进行递补。

具体需求详见采购文件项目需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整体转包、不允许分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磋商供应商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具有合法经营资质,在南京的银行总行(分行)或其授权的分支机构;

2、磋商供应商须持有有效期内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3、磋商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

4、自20181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在项目评审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江苏)”网站(www.jscredit.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119,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 )

方式:受疫情影响,请有意向的磋商供应商授权代表持本人身份证(或能证明其身份的社保卡、驾驶证)原件和磋商文件工本费缴纳凭证,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到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3号南京财经大学仙林校区南大门购买。

售价:人民币300元(磋商文件购买前转账到南京财经大学账户(开户信息:名称:南京财经大学,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湖北路支行,账号:088280201111517465,联行号:313301008284))。未按要求缴纳或未提供缴纳凭证的,采购人有权拒收其响应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提交时间:2021126日下午141430分(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2021126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3号南京财经大学行政楼407

注:根据上级疫情防控要求,我校校区实行封闭式管理,请供应商按以下要求参与我校采购项目:

1)在磋商前一个工作日中午12:00前,填写《南京财经大学疫情防控期间外来人员进校报备信息登记表》并发送至邮箱826195039@qq.com(按照要求填写表格并发送至指定邮箱,表格见附件)

2)授权代表须从我校仙林校区南门凭身份证验证进入;

3)授权代表进入我校校园期间均须佩戴口罩,相互保持一米以上间距,不接触与采购项目无关的我校教职人员和学生。授权代表不得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健康码必须为绿码。

五、开启

时间:20211261430(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3号南京财经大学行政楼403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勘查。供应商视需要自行现场勘察,并被视为充分熟悉项目所在地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种情况。因疫情防控需要,拟勘察现场的报价人,请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联系本项目项目联系人,按要求办理校外人员入校的相关手续。

2、在现场勘察过程中,报价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无论何种原因所造成,采购人均不负责。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    南京财经大学

址:   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3号   

联系方式:   方老师,025-86718575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老师 、康老师  

电   话: 025-86718191025-86718189   

南京财经大学招投标中心

2021115